问题 | 合同纠纷的主观成因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 再如,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已经与另一方签订了独家许可合同。但见另外一方又欲高价受让此技术,转让方则又将此技术许可给另外一方使用。独家受许可方获知后、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双方之纠纷因此而起。可见,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 一、买软件有没有技术合同 售卖软件不属于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 销售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2、特征不同 销售合同的特征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不需要交付标的物,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二、出卖人反悔不想卖房了怎么办 对于出卖人反悔不想卖房的情形,要看双方当事人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签订了的话,卖房属于合同违约情形。此时买方有两种救济途径,第一种向法院提起合同违约之诉,由法院按照相关法定情形判决是否强制过户;第二种是买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立即终止合同,并且由卖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数额要根据买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以及时间上的机会损失来确定。 如果双方没有就房屋签订买卖合同,但是买方交付了定金,此时买方反悔的话,那么卖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交付之后视为双方确定了预定买卖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话,交付方可以进行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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