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产证协议要公证吗 |
释义 | 没有房地产证明书的房地产公证处不受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能转让,也就是说无房产证房屋买卖是不合法的,所以也不符合公证的条件。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公证法》第31条规定,公证机构不处理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监护人代理申请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无利害关系的; (3)申请公证事项是专业技术鉴定,评价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申请公证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资料不足或拒绝补充证明资料的; (7)申请公证事项不符合法律的公证事项的; (8)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明书的公证人拒绝支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