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户口簿改成已婚,是因为其要保持个人信息的一致性,为国家信息登记提供个人相对完备的信息,不得作假。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