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能不能见检察官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批捕前法律相关人员不可以见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法律相关人员的意见辩护法律相关人员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法律相关人员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因此,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决定逮捕时,犯罪嫌疑人所聘请的辩护法律相关人员可以就案件事实情况、取证程序合法性、法律适用准确性、逮捕必要性等相关问题通过递交书面材料或者会见承办检察官的方式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检察机关在听取辩护法律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法律相关人员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法律相关人员持法律相关人员执业证书、 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法律相关人员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法律相关人员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法律相关人员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法律相关人员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对我国公安机关第一次询问之日开始,法律相关人员就可以携带委托书, 证明和其他的有效证件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而且法律相关人员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期间,公检法机关不得实施监听,同时新刑诉法当中规定针对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法律相关人员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期间就受到相关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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