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烟营业执照的申请: 1、提交《烟草专卖生产企业(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新许可申请表》; 2、提交烟草专卖生产企业(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投资者信息表; 3、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公司章程; 4、有适合生产经营的资金、产销等相关资料; 5、有与生产所需的技术和设备条件有关的资料(品牌控股企业除外): (1) 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租赁协议等权属文件; (2) 生产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基础设施和设备的说明、投资规模、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经营的合法有效的消防安全证书(文件); (3) 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数据,包括:主要生产设备和测试仪器清单、生产能力计算报告和说明材料(包括工厂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布置、生产数量、劳动生产率、工艺流程、工艺/线能力、有效作业率等),主要质量控制点和控制措施的说明材料、产品质量检验实施的说明材料,以及生产过程和产品执行相关标准的说明材料。 6、经办人授权证明:申请材料时,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提交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