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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虚列支出违反了什么规定
释义
    虚列财政配套资金,违反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一、审计部门负责什么?
    审计局一般设有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境审计科、干审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内审协会等科室。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决算;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四)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对有关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辖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六)根据需要,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的重大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必要时,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进行抽审。(七)处理区、县(市)被审计单位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申诉和复议。(八)负责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九)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十)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一)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十二)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进行业务领导。(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
    二、公益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公益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政府投入的专项财政资金,二、福利彩票公益金,三、是慈善资金、社会捐赠等。其中,政府投入的专项财政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是主要来源,其他社会捐赠仅占少量比例,有的地方全部是政府财政出资。国内公益创投主要由政府部门出钱的实际情况与国际上公益创投所要求的创造性、创新性投入、风险投入有一定的差异,为鼓励社会组织自筹资金,各地区也出台了积极的鼓励政策。
    三、零余额转基本户属违规吗
    是的。零余额账户禁止向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账。这种行为不仅违反财政部有关规定,而且还造成诸多不良影响。零余额账户的使用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一)两个零余额账户之间,一律不得相互划转。(二)上下级单位之间,如果均已改革,一般不得从一个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另一个单位原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三)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原则上不得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四)如果上级单位向没有改革的、没有开设零余额账户的下级单位转拨资金,可以从上级单位零余额账户按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下级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五)如果因差错等原因,已从零余额账户支付出去的资金,可以按规定填写有关退款凭证,将资金退回零余额账户,并由代理银行恢复预算单位相应额度。(六)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只能用于办理支付业务,单位的自有收入、委托调查收入、往来收入等非财政性资金,不得进入本单位零余额账户。(七)各基层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现金支出的管理,不得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提取和使用现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三)违反规定调整预算;(四)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五)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六)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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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