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身份证会被收回嘛 |
释义 | 律师分析: 人去世以后,身份证是会被收回的。一般的情况下,如果你再去办理注销户口的时候,到公安局的时候你会要代理去世的人的身份证,还有他的户口页儿,还有他的一些相关的资料,这个时候派出所就会收回他的户口页,还有他的身份证。只有他的火化证明可以自己存留,其他的都是要被收回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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