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境签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过境签证办理办法,具体如下: 1、申办过境签证必须到途经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 2、并须持有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护照、前往国家的有效签证、国际机票、本人照片等; 3、申办者递交材料并按要求填写过境申请表后,一般三五天即可获准,也有的国家立等可取。 过境签证指的是公民取得前往国家(地区)的入境签证后,搭乘交通工具时,途经第三国家(地区)的签证。过境签证(C 类签证):过境签证(C类签证)签发给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的外国公民。大多数情况下,符合过境签证资格的申请人也符合B1/B2签证(商务和旅游签证)的要求并可获得B1/B2签证来代替过境签证。拥有有效B1/B2签证的旅客如需从美国过境不必再另外申请过境签证。享受免签证计划的国家公民无需申请过境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条例》 第十六条 颁发各种护照和发给侨居国外、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的签证收费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发给外国人外交、公务签证,按对等原则收费或免收签证费;发给普通签证按照规定收费,必要时可以免收。 同我国签订互免签证费协议国家的公民按协议办理。第十五条 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回国后:应将所持护照按有关规定缴给派出部门统一管理。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凭护照申报户口后,由户口登记机关将护照收回,上交县、市公安局存查。因私事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回国后或领取护照后未能出国的,应将所持护照缴回原颁发护照的公安机关。第十三条 签证的有效期由颁发签证的机关根据情况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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