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参加养老保险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强制缴纳的方式结合国家自主扶持的方式为年老后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在青壮年时期定期少量地缴交费用,换到年老生活的补助,免除了家庭一定的后顾之忧,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在当今“四,二,一家庭”模式下,老年人一定程度上可以靠自己的养老金生活,从而减少子女抚养老人和孩子的双重压力,对老年人的生活心态和对家庭的和谐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从提供保障的主体来看,社会养老保险由国家主办,显然其信用水平比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保险更高。从基金的规模来看,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保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参保范围大,其基金筹措规模要比商业保险更大、抗风险能力更强。从投入产出比来看,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普惠性,并且承担着调节收入差距的任务,所以即便按照最低缴费比例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退休金也不会比按照最高水平缴纳的人低很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