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廉租房所需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四)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取得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 (五)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供《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免交本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七)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以及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 (八)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一、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交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4、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5、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 6、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7、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8、有关单位在申请表内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 9、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或者单位的原始工资册(起止时间段为申请前12个月); 10、家庭成员拥有的储蓄存款凭证; 11、家庭成员拥有的股票、基金、债券、商业保险凭证; 12、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等凭证; 13、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14、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经过年审的失业证; 15、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交凭证; 16、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17、城市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关证件; 18、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交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19、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20、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工作人员的申请人提交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21、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其未参加省直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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