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前期发票进行修正时,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形式处理。需要重新修改出来的发票调整账目,收款双方都没有入账的冲红处理的,收款方把冲红的发票进行回收,在冲红的发票上做出相关的补救手段之后,按照正确的处理方式进行重新开具发票。双方都进行收款之后,付款方没有入账的冲红发票先进行处理。收款方也应该把冲红的发票进行再次回收,并且按照相关的行为规范,将冲红的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再次开具正确的发票。冲红的发票税款已经交了,不需要做额外的处理,在开具红字发票后,可以在申报增值税时,在申报表附表1的对应栏次,填写红字发票的负数金额,因此会形成退税款或者留抵税款。对于退税款,一般不会去申请退税,而是留在申报表中,作为以后缴纳税款的抵减项。冲红的发票税款已交,如果对于本期发票的修正,企业可以通过作废的形式来进行冲红发票税款的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