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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法领养有什么手续?
释义
    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二)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五)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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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4: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