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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首先,书面抵押合同是必不可少的,抵押人应当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抵押的房屋具体位置、抵押的额度、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权实现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其次,不动产的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签订抵押合同之后,必须要到当地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那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就携带本人所有的房屋的房产证、国土证或者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本人身份证、证明房屋价值的材料(比如购房合同、房产评估报告)以及房屋管理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需要注意,如果是使用他人的房子作为抵押的话,办理抵押登记时一般是需要房屋的所有权人本人到现场的。
    一、抵押权行使的正确方式
    (一)动产和不动产的抵押有所不同,应注意区分
    以下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以下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2、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3、交通运输工具。这些财产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也就是说在涉及到动产的时候,如车辆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即设立,而不动产如房屋等,仅签订抵押合同是远远不够的,要想使抵押权生效,还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出借人才享有抵押权,不然的话仅仅把房本等产权证书交给出借人是不行的,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抵押权是不生效的。作为出借人是不能对合同中涉及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的。
    (二)合同中诸如“到期不还,抵押物或质押物归出借人所有”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设立抵押权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所有。当借款人到期没有偿还债务时,作为抵押权人的出借人,可以通过一下3种方式来实现抵押权:折价方式,拍卖方式和变卖方式。
    二、汽车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车辆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或者第三人签订以抵押人所有的车辆,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合同,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车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抵押物的种类不同,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也不相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但是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生效。在车辆的抵押合同中,抵押物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动产,是需要去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只有在抵押登记完成之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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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