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房主不迁户口的危害 |
释义 | 原房主不迁户口的危害如下: 1、债务纠纷问题:当前房主出现债务纠纷问题时,银行、贷款公司等追债人有可能会按照户口地址投递法院传票,或者采取更狠一点的泼油漆等不良手段; 2、新增人口问题:前房主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增添新户口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将会继续增加购房者户口迁移的难度; 3、价值问题:现在大家对户籍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如果存在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那么在你需要转卖的时候,极有可能影响到成交价; 4、拆迁问题:目前拆迁补偿的情况虽然是以户口本为主,但是在现实情况中还是会考虑到实际居住人口,因此复杂的户口本很有可能会增加额外不必要的麻烦; 5、学籍问题:很多人为了孩子能上好学校而花重金买学区房,如果前户主不迁出户口,不排除上学名额被其占用的可能性。 原房主去世的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综上所述,在二手房买卖中,容易被人忽视的地方就是原房东继续保留户口,没有迁移。这种情况下,对于新的房屋产权人来说存在诸多风险。如果是买到的学区房,很可能由于户口占用导致孩子入学困难。在今后想卖掉房子的话,还会影响成交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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