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如果是代理原告,则材料排序如下: 1、起诉状; 2、与起诉状对应的证据材料; 3、代理词。 如代理被告,则: 1、诉讼手续,有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告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答辩状; 3、与答辩状对应的证据材料; 4、代理词。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 律师 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基层律服务工作者应提交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律服务所具介绍信及事位于本辖区内证明材料;事近亲属应提交 身份证 件与委托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事工作员应提交身份证件与事合劳事关系证明材料;关社团体推荐公民应提交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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