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旅客临时在经停途中下机,而终止行程的行为,均属于民航“非正常航班”,有严格的处置流程。旅客虽然有权选择终止行程,但依民航相关规定,旅客必须下机接受严格的安保审查,同时在飞机上也会进行相应的安保检查,因为这种行为极易被怀疑为“异常”,对于同机旅客造成疑惑甚至恐慌,极大地增加了机组与机场的工作量,甚至导致机组人员飞行超时、航班临时取消等情况。偷溜后会很麻烦,要确认你的行李是否还在飞机上,需要重新安检,如果申明不坐了,需要留置在机场派出所直到飞机安全降落到目的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第五条 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九条 旅客登机时,承运人必须核对旅客人数。对已经办理登机手续而未登机的旅客的行李,不得装入或者留在航空器内。旅客在航空器飞行中途中止旅行时,必须将其行李卸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