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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权利属于不动产物权?
释义
    不动产物权是指基于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和抵押权。《民法典》规定除永佃权和典权外,其他不动产物权需通过登记公示。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必须登记,未登记的变动不得转让。
    法律分析
    不动产物权是指权利人基于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即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凡建立于其上的物权均为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包括六种权利,分别是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和抵押权。
    我国的《民法典》除对永佃权、典权没有规定外,对其他不动产物权均有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
    依法律行为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方始牛效。非依法律行为发生变动者,未经登记,不得转让。
    拓展延伸
    不动产物权的权利范围及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物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所享有的权利。不动产物权的权利范围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所有权是指对不动产的最高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用权是指在所有权范围内使用不动产的权利。收益权是指享有不动产产生的收益的权利,如租金、利息等。处分权是指对不动产进行转让、抵押、出租等处理的权利。不动产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这些法律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等程序和限制。
    结语
    不动产物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不动产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这些权利必须通过登记来进行公示,确保权利的有效性。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方能生效,未经登记的变动是无效的。不动产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设立、变更、转让等程序和限制进行了明确。了解不动产物权的法律规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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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7: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