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单背书盖什么章 |
释义 | 提单背书的主旨是根据发票确定盖章,发票上盖什么章,提单背书就盖什么章,通常盖章在提单后面。指示提单背书的种类包括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 法律分析 提单背书盖什么章根据发票确定,发票盖什么章,提单背书就盖什么章,通常盖章在提单后面,指示提单背书的种类包括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 一、提单背书盖什么章盖在哪里 提单背书盖什么章根据发票盖的章确定,通常盖章盖在正本提单后面。发票上盖什么章,背书就盖什么章,一般是公司中英文条型章(光英文也行)和法人的名章都盖,总之要和其他单证保持一致,所谓“单单相符”。 二、指示提单背书的方法 指示提单背书的方法如下: 1.以“凭指示”作为抬头人,称为不记名指示提单。即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背书给”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做成空白背书,故也称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 2.以“托运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称为凭托运人指示提单。即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背书给”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做成空白或记名背书,进行、转让,托运人也可不背书,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既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3.以“开证行的指定人”作为抬头,称为银行指示提单,即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命令银行(开证行名称)”,并由银行(往往是信用证支付方式中的开证行)进行背书转让。 4.以“开证申请人的指定人”为抬头,称为收货人指示提单,即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背书给收货人,并由收货人在提单的背面进行背书转让。 三、指示提单背书的种类 指示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而分为以下三种: 1.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TOORDER”字样,由托运人背书后转让,又称空白抬头提单。 2.记名指示人提单: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TOORDEROF、”,根据指示方不同分为凭托运人SHIPPER的指示、凭收货人指示或凭进口方银行指示等。 3.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中“某某”相当于记名指示提单,“或指示”相当于托运人指示提单。 结语 提单背书的章节和方法是根据发票确定的。在正本提单后面盖章,要与其他单证保持一致,以确保一致性。指示提单背书的方法包括不记名指示提单、凭托运人指示提单、银行指示提单和收货人指示提单。这些指示提单的种类根据指示人的不同而有所区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一十八条 【限制赔偿责任适用的例外】经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承运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害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不得援用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经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害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不得援用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一十四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在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旅客及其行李的运送期间,因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过失引起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请求人对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应当负举证责任;但是,本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自带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船舶的沉没、碰撞、搁浅、爆炸、火灾所引起或者是由于船舶的缺陷所引起的,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除非提出反证,应当视为其有过失。 旅客自带行李以外的其他行李的灭失或者损坏,不论由于何种事故所引起,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除非提出反证,应当视为其有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一十九条 【书面通知的提交】行李发生明显损坏的,旅客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一)自带行李,应当在旅客离船前或者离船时提交; (二)其他行李,应当在行李交还前或者交还时提交。 行李的损坏不明显,旅客在离船时或者行李交还时难以发现的,以及行李发生灭失的,旅客应当在离船或者行李交还或者应当交还之日起十五内,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旅客未依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及时提交书面通知的,除非提出反证,视为已经完整无损地收到行李。 行李交还时,旅客已经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联合检查或者检验的,无需提交书面通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