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坐副驾驶出车祸有责任吗 |
释义 | 出车祸坐副驾驶位的人是不需要负责人的,驾驶人造成的事故根据交警定责后由驾驶人承担。通常叫同乘人员配合调查是了解事故的情况,来具体定责。 一、交通事故处理本人可以不去吗 不是必须本人去。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负责调查原因,判定责任方,对违法者做出处罚决定后,依据调查来的信息再做调解,若调解成功,则结案;若调解没有成功,交警工作也基本结束。若实在不行时,可上报法院。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不需要本人去,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书后,会在三天内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二、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全责怎么划分责任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也是要认定责任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无驾驶证开车发生车祸责任怎么认定? 若是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在确定责任时,通常在应负责任的基础上在再加一档。 1、路上两车发生相撞,双方对发生的此次交通事故的损害程度相当,本来应该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的,但是由于一方是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交警就认为无证驾驶人要为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2、一行人突然横穿公路,被机动车撞伤,本来行人在此次事故中是负主要责任的,因驾驶人的驾驶证失效,就认定行为人为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人为次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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