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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拖欠无果,电话不接,联系不上?
释义
    如何追讨欠款和处理债务纠纷?1、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2、债务人可申请宣告自己为失踪人,由代管人支付借款。3、担保人或保证人可要求代偿。民事诉讼状应包括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但可根据特殊情况延长。对于不愿还款的债务人,起诉是最直接有效的解决方式。
    法律分析
    一、欠钱不还电话不接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欠钱不还的民事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绝大多数的债务人在不想还钱的情况下,自己就想方设法的躲着债权人,债权人遇到这种老赖,如果不依靠国家公检法机关,本人也不能用其他违法的方法向老赖追债,所以对老赖,恐怕起诉才是最直接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结语
    欠债不还,电话不接,找不到人,如何解决?一、债权人可在诉讼时效内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法院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如债务人不应诉,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并通过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清偿债务。二、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为失踪人,由代管人支付借款。三、若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要求其代偿。民事诉讼状应包括原告、被告的个人或单位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对于债务人逃避还款的情况,起诉是最直接有效的解决方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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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6: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