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股东一般不能开除小股东,只有通过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才能将股东除名,大股东可以依法行使表决权,但必须是该股东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才可以开除。 1、大股东不给小股东分红,逼小股东低价出售股份; 2、大股东把公司做的没有利润,再低价买来小股东股权; 3、以借款形式转移公司资金; 4、以交易形式转移公司核心资产; 5、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只要达到了51%,就能决定自己的工资奖金是多少,比如公司有5万的利润,大股东就可以把自己的工资奖金定在5万,有10万的利润也可以定在10万。这样下来公司就会永远都没有利润,长时间没有利润中小股东会坐不住,会想把自己的股份卖掉,然后退出这家公司。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