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何时可以领取? |
释义 | 购房合同签署后需备案,备案时间一般为一到三个月。按揭付款需备份给房管局和银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了合同签署、款项使用、权属登记等具体要求。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不按规定使用款项将面临处罚。购房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并履行,违约行为将受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购房合同什么时候能拿到? 购房合同一般在现场签署的一份就属于业主自己,即当时就可以拿到属于业主的一份购房合同,但需要在一个月左右才可以完成备案,即使需要备份购房合同,并且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可长可短,但一般情况下为一到三个月,不大可能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是按揭付款,其中一份用来房管局备案,一份用来银行备案,一份给业主业主。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对于购房合同的具体内容,是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的,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来由双方坚决履行,特别是不同的合同认定情况所处理的事项是不一样的,但只要存在违约的行为,就是需要严格按照违约责任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结语 购房合同的办理时间取决于备案流程,一般需一到三个月。按揭付款情况下,需备案给房管局和银行,同时业主也会获得一份合同。根据相关法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要求开发企业在签约后30日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购房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坚决履行。如有违约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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