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拟同意就是有同意倾向,还没有真正同意,需要进一步确认同意,不然法律上不生效。表面是同意的,在没有得到主要领导或大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准备实施并带有征求意见的意思.,所以用“拟”。但“拍板”的人不在。同意:主体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处理若有决定权,即只需表明“同意”,以示肯定。拟同意:使用具有较为严格的职责限定。它不仅具有“谦敬”之义,而且能够体现出主体的职责权限。如果主体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处理只有表态权却没有决定权,则使用“拟同意”。签阅是指请上级领导阅览并给予指示。 所以一般会这样出现:收文部门签拟办意见,“请某某领导阅示”。上级领导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合理性做出相应指导或者批示。在合同上签字则代表了签字的人认可合同上所记载的内容,并表示愿意遵守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一般而言,签署合同后,合同签字的人或其有权代表的被代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如果拒绝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则需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 “拟同意”与“同意”的使用情况不同 1、同意:主体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处理若有决定权,即只需表明“同意”,以示肯定。 2、拟同意:使用具有较为严格的职责限定。它不仅具有“谦敬”之义,而且能够体现出主体的职责权限。如果主体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处理只有表态权却没有决定权,则使用“拟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