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在医疗机构填写备案申请表,后续直接通过医院向医保中心提交审核申请即可,不需要再提供签证机票等材料,出国(境)备案生效时间由个人承诺。以前需要参保人两头跑的备案登记业务,现在由医保中心和医院之间进行协调就可以办理完成。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境)带药备案 二、适用范围 (一)涉及的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出国(境)带药备案 (二)适用对象 统筹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设立依据 省、市、县(市、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五、受理机构 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六、决定机构 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