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颈椎病是职业病吗,能要公司赔偿吗 |
释义 | 不是职业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规定,中暑、白内障、航空病都属于职业病,却没有将颈椎病纳入职业病范围之内。 尽管颈椎病不算职业病,劳动者自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法律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患有严重颈椎病的劳动者不妨申请“医疗期”法定待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强调,劳动者患病(职业病除外)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疾病都可以享受医疗期,必须是严重疾病,才能享受医疗期待遇,每月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 一、医疗期和病假有什么区别 1、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 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的长短需根据劳动者的病情而定。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病假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是否能用医疗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即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此项内容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至24个月的医疗期。用人单位新招收录用的劳动者,即使在试用期间依然与用人单位存在不可否认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当然有权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待遇,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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