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吉林市 要申请办理 公积金贷款 手续,需要当事人向银行的 公积金 窗口提交申请工作,银行在受理之后会审核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然后进行盖章, 借款合同 签订之后,还是要向公积金管理局办理业务。关于 吉林 市公积金贷款流程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吉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1、借款人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2、受托银行初审; 3、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 4、借款人夫妻双方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夫妻双方携本人身份证、 户口 簿、 结婚证 原件亲自到场; 5、借款合同盖章,借款合同签订完成,借款人持借款合同到售房单位盖章,然后送回银行; 6、借款人本人或委托售房单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手续; 7、银行发放 贷款 ,借款人或售房单位将抵押登记单或他项权证送回银行,银行核实后向公积金申请该笔贷款资金并存入售房单位,同时通知借款人还贷金额及时间。 二、吉林市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1.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贷款限额为40万元; 2.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含配偶为现役军人),贷款限额为60万元; 三、吉林市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吉林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一般都是向银行公积金管理窗口申报,然后带好银行给出的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公积金管理局申请业务,申请时一般最高办理贷款费用为40万。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