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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承认与政府承认的区别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的联系与区别在于:政府承认不涉及或影响国家的国际人格,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不因政府更迭而有所改变。而国家承认是承认一个新产生的国际法主体,在国际社会中,国际法主体的数量因此而有所增减。
    区别:
    1、两者涉及的对象不同,其条件,方式,效果均有一定区别。
    2、国家承认是在新国家成立时发生的,属于承认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而政府承认是在国家和国际法主体资格不变而一国的政府发生非宪法程序更迭的情况下发生的,是承认新政府具有代表国家的资格。
    3、对国家的承认不包括对政府的承认,而对政府的承认则不同,即使承认国对新政府所代表的国家已做过承认,才可正常交往。
    4、对国家承认的方式通常是一既有国家给予新国家明确,无条件的法律承认。政府承认则多采用默示或事实承认的方式。
    5、国家承认是指对新国家的承认,新国家可能因合并、分离、分立、独立等情况而产生。新国家取得他国承认后便可以和该国建立外交关系。
    政府承认是承认一个新建立的政府并表示与之建立或保持正常的关系。这种新建立的政府通常是由革命或政变等非宪法程序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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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4: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