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后还要做遗产继承公证吗 |
释义 | 办理完遗嘱公证后,还要办继承公证。遗嘱公证一般是立遗嘱人生前立下的遗嘱,再携带遗嘱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财产证明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过后,遗嘱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在死者死亡后的2个月内,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携带公证过的遗嘱,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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