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伍后档案存放在哪里 |
释义 | 退伍后档案存放在哪里: 1、对于退伍兵,政府没有给自己安排工作的的,档案就会转交到所在的乡镇,街道民政所或者乡武装部保存, 2、若退伍后,政府是有给退伍兵安排工作的,那么档案就是交给了自己所在的单位里面了,这里就不包含哪些自己找工作的。 3、还有的地方退伍兵,档案也是会转移到档案局保管存放,也有可能在县武装部保管了。 退伍后,档案存放在安置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退役军人的档案都是保存在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民政局。 部队有专用的干部档案室和士兵档案室,档案管理和实力统计很早就开始实行专业化、系统化管理,查阅、使用、交接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且每半年统计上报一次。军人档案在服役期间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当退役之后,需要先向所在组织申请档案调回,被批准后档案就会被转到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在部队服役复员后的档案在哪里 1、如果退伍后,政府没有给安排工作,你的档案会存放在入伍前的民政局(即:退伍后所报到的民政局,民政局会给你开具落户信、转行政关系等); 2、如果退伍后,政府给你安置了工作(自已打工的工作不算),你的档案会在接收你的工作单位。 3、如果你在部队参加了大专生专升本考试,你的学籍档案会在从事档案里,如果没有参加,你的学籍档案应该就在原学校。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五条 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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