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没有能力赡养父母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子女没能力赡养父母的,可以让其他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 一、侄儿可以赡养吗 侄儿能赡养,但是没有赡养义务,侄儿自己愿意赡养或者是有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可以赡养。一般赡养义务是指子女与父母;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而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已经成年又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其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其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二、儿子死后孙子有什么义务赡养 儿子死后孙子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孙子女不必赡养祖父母。孙子女和孙子女赡养祖父母的条件:孙子女和孙子女需要必要的负担能力;祖父母和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因此,只有满足上述条件,孙子女才有义务赡养祖父母。 三、被赡养人包括公公婆婆吗? 被赡养人不包括公公婆婆。 被赡养人的范围包括: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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