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从股东分得实际出资的收益? |
释义 |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能否分红?股东出资不足是否影响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规定,出资不足的股东在未履行完全出资义务前,其股东权利受限制。但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股利分配请求权的行使,只要股东被公司承认身份,就享有相应权利。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但为公司带来利益且不影响其他股东利益时,可以享有分红权;若未实际出资且未参与公司经营,则无权分红。 法律分析 一、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能分红吗? (1)从《公司法》的立法精神看,对于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出资不足的股东在未履行完全出资义务的前提下,其分红权、优先认缴出资权以及表决权等均应当受到相应的限制。 (2)出资到位与否,不影响股利分配请求权的行使,该权利以股东资格为标尺。股东出资不足,引发公司及其他股东要求未足额出资股东补足出资,公司可以股利抵作出资。就是说,关于未足额出资股东是否具有分配请求权的问题。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股东决议分红并确定了分红方案后,股东即享有请求公司按分配方案给付红利的权利,出资瑕疵股东也不例外。 (3)关于未足额出资股东是否享有红利分配权的问题。《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股权的具体内容,也是较普遍的股权分类即自益权、共益权。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享有其投资所带来的利益,而股东出资不足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 二、股东没有出资还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吗?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法律基础,同时,公司法还专门规定了股东的参加公司会议、会议表决权等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也规定了股东对公司账簿和会议决议等法律文件的查阅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 法律在规定股东享有权利的时候,仅以股东的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的基础,而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或条件,可见,股东只要被公司、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承认其股东身份,就可以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但是没有出资,该股东将承担《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出资责任。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是否能取得分红,需要分情况而定。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但在公司经营期间可以为公司带来利益,并且不影响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在确定分红方案后,方案给与分红的权利,那么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可以分红。如果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并且也没有参与公司经营,那么则无权分红。 结语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并不影响其享有股东权益的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不足的情况下,其分红权、优先认缴出资权以及表决权等可能受到限制。然而,股东是否能够享有分红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但在公司经营期间为公司带来利益且不影响其他股东利益,且在确定分红方案后享有分红权。但如果股东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公司经营,那么则无权分红。因此,股东是否能够分红取决于其具体情况下的贡献与参与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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