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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治权利的剥夺有哪些
释义
    对于犯罪行为人所剥夺的政治权利种类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以上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
    一、判处有期徒刑是否有政治权利
    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是有政治权利的。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内没有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立即执行吗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是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指的是剥夺犯罪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和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四类权利,不是对行刑日期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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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3: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