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考生通过计算机高考志愿填报信息系统填报志愿的行为,就是考生将自己选报志愿的电子数据信息通过网络传输给招生部门,可以理解为电子通信行为,对于该行为的妨害侵害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或通信秘密,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五、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