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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
释义
    

法律主观:
    


    公式①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800为限)-800(费用额)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1-20%)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注意顺序):(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城建税(7%\5%\1%)、房产税(4%)、教育费附加(3%)(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在以后期扣除)(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适用税率:20%;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
    

法律客观: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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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