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柜台租赁合同要收合同金吗 |
释义 | 大多数的商场柜台是要收合同金的,而商场柜台租赁合同具体内容如下:1、订立合同各方:出租柜台方和承租柜台方的基本信息。如果有担保方还应包括担保方的基本信息。2、柜台方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3、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出租方的权利、义务。4、纳税、担保方的权利、义务。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日期、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各项事宜等。6、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末尾签字盖章,标明合同起止时间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商场会要求店铺承租人交押金以及担保方担保签字盖章。所以大多数的商场柜台是要收合同金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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