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收取超市柜台租赁合同的合同金? |
释义 | 商场柜台租赁合同的主旨是确定出租柜台方和承租柜台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担保方的信息;明确柜台数量、面积、地点;规定租赁期限、经营范围、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确立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期满、停租或迁走时的事宜。 法律分析 超市柜台租赁合同要不要收合同金大多数的商场柜台是要收合同金的,而商场柜台租赁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出租柜台方和承租柜台方的基本信息;如果有担保方还应包括担保方的基本信息。 2、柜台方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3、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出租方的权利、义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日期、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各项事宜等。双方签字和明确的起止日期。 拓展延伸 超市柜台租赁合同费用收取方式及规定 超市柜台租赁合同费用的收取方式及规定是指在超市柜台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和相关规定。根据合同约定,超市柜台租赁方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合同金作为租赁保证金或租赁费用。合同金的收取可以通过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按月支付等方式进行。此外,合同中还可能规定了违约金、滞纳金、逾期付款利息等相关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费用的收取方式和规定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明确约定,并在合同生效后按照约定执行。 结语 租赁超市柜台合同的费用收取方式和规定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确约定,并在合同生效后按照约定执行。一般情况下,商场柜台租赁合同会收取合同金作为租赁保证金或租赁费用。合同中可能还规定了违约金、滞纳金、逾期付款利息等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双方应严格履行支付义务,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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