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查不到结婚档案 |
释义 | 民政局查不到结婚档案原因包括: 1、查结婚登记,只有到当时办理结婚档案的民政局才能查到,其它民政局是查不到的; 2、查结婚登记有年限限制,再早年限查不到,要到相同地的档案局查; 3、只要是按规定程序登记的,都应该查到; 4、如果属于结婚档案有未存档的情况,就请档案部门出具证明,再提供户口上结婚情况的证明、单位人事档案证明各居委会证明,请法院认定。 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为四类: 1、结婚登记类; 2、撤销婚姻类; 3、离婚登记类; 4、补发婚姻登记证类。 婚姻登记材料的立卷归档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 1、婚姻登记材料按照年度归档; 2、一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材料组成一卷; 3、卷内材料分别按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规定的顺序排列; 4、以有利于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方法固定案卷; 5、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案卷进行分类,并按照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顺序排列; 6、在卷内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并填写有关内容。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室编卷号、馆编卷号和页数等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