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毕业生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吸纳同一名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补贴。补贴资金由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从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各区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各区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上海鼓励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招聘时向高校毕业生做重点倾斜。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只要吸纳了就按规定予以一定补贴。进一步发挥就业见习政策的作用,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大学生毕业有的补贴政策是: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招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股公共预算安排用千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些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四十三条 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支持有空余编制的事业单位适度增加人员招聘名额,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加大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岗位、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力度,鼓励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