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违法么 |
释义 | 伪造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是违法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编造、散布虚假疫苗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因为谎称接种疫苗而引发新冠肺炎感染,严重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因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打疫苗却有接种记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弄虚作假,这会直接造成宝贵的新冠疫苗资源的巨大浪费,这意味着构建起来的防疫长城实质上是一项豆腐渣工程,非常脆弱,根本经不起疫情冲击,危害巨大,可能让我国好不容易取得的疫情防控工作成绩付诸东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由上述可以得出,经营疫苗应当获得许可,如未经许可经营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司法解释,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法律依据 《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记录疫苗的品种、上市许可持有人、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接种信息,确保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接种记录应当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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