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行车道可以右转弯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道路根据条件和通行需求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如果道路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那么机动车应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在道路两侧通行。非机动车道是专供以人力或畜力驱动的非机动车,以及满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行驶的车道。 法律分析 不罚。自行车就是非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非机动车道,是指专供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的非机动车,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行驶的车道。 拓展延伸 自行车道上的违规行为有哪些? 在自行车道上,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逆行、闯红灯、超速、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未保持安全距离、未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携带超载物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这些违规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风险。因此,骑行者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交通信号灯,保持适当的速度,使用灯光和信号指示器,保持安全距离,并且携带合适的装备,如头盔和反光背心。只有通过合规行为,我们才能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自行车道交通环境。 结语 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有序。骑行者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交通信号灯,保持适当速度,使用灯光和信号指示器,保持安全距离,并携带合适装备,如头盔和反光背心。只有通过合规行为,我们才能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自行车道交通环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参照本规定关于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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