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共有权人的增加: 1、赠与; 2、交易。可持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产权转让登记,增加兄弟为房屋共有人; 3、分析财产。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夫妻分析财产公证手续,再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图纸,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书、夫妻免税协议、原房地产权证、原房地产登记、原房地产权证等材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部门办理财产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