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不建议领取失业金 |
释义 | 不建议领取失业金原因:1、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金中,有一部分会用来代缴职工医疗报销,从失业金中自动扣除。如果不想让自己的社保中断,可以以灵活就业或自由从业人员身份参保,仅需再单独缴纳个养老保险。不过不是所有地区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都能缴纳养老保险,所以最好避免为了领取微薄的失业金而断缴养老保险。从而对养老金的缴纳年限造成影响。 2、我们知道领取失业金的记录都会在档案中有所记载,如果是因为个人不好的原因导致失业而领取的失业金,可能会对下份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3、失业金的标准各地不同,一般是在当地最低工资的70%-90%之间,也有固定标准的,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海的2480居首,大部分地区也就是1000多,所以为了这么点失业金大费周折,还不如省省精力,尽快找个好工作。 怎样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的领取需要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在六十个工作日之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金怎么领取 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的领取条件: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