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员工一般有权拒绝待岗。具体的待岗的要求,要根据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若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