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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及含义
释义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有所联系的,但在法律规定上有区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可以分离,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同时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国家需要收回土地,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可以同时抵押。
    法律分析
    现在对于大都数人来说在重要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这两种权也是有所联系的,在法律规定上对两者的区分主要是作用在不同物体上所体现出来的权利,我们在分析时候一定要弄清楚他们的最基本特点。那么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下面就让我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而第61条又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由此可见,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是可能分离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一致吗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结语
    在法律规定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有所联系的,但也可以分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同时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当土地使用权到期时,如果国家需要收回土地,房产所有人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同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可以同时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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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