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买房子交不起首付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贷款下不来房子买不了交出去的首付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返还首付; 2、若是因解除合同对卖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样怎么办啊 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样,分为以下不同情况进行解决: 1、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2、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3、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二、房屋定购合同可以要求退吗 房屋定购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退的。定购合同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如果买房违约(未按照合同约定)那么失去定金,如果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定购合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而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时候,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给了首付想退房怎么办 给了首付想退房的,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不同意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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