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大误解撤销期间是三个月。 重大误解可以是双方也可以是单方对合同内容发生误解签订合同,导致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行使撤销权进行撤销的,撤销权的行使需要在规定内行使,否则无效。 重大误解较之欺诈、胁迫等情形来说,相对来说行为的危害性较小,而不像欺诈或者胁迫是单方面的受到侵害,是当事人被迫或者是在不知道真实情形做出的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此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一、委托合同是否可撤销? 委托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委托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撤销期限内,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