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禁止采购的食品添加剂有富马酸二甲酯、地沟油、矿物油、工业明胶、工业酒精、敌敌畏、毛发水、白块、苏丹红、王金黄、三聚氰胺、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美术绿、碱性嫩黄、酸性橙、甲醛、工业火碱、一氧化碳、碱性黄、敌百虫、喹乙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