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方式为:进行网上外贸经营者备案;提交材料,审批后领取《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刻章;海关备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货物收发货人报关登记证》;电子口岸备案,入网申请及设备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