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劳动合同,可以根据以下凭证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能够身份证证件,如工作证、服务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劳动者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