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主体可以进行同业拆借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进行同业拆借的是银行同业(包括符合规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律依据: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从事拆借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借资金超过最高限额; (二)拆借资金超过最长期限; (三)不具有同业拆借业务资格而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四)在全国统一同业拆借网络之外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五)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拆借行为。 金融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暂停或者停止该项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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